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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与有机产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时间:2023-03-16    访问量:1561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5日电 2019年全国“有机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23日在北京举行。最新发布的年度《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如:“报告”)。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报道,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有机产品的需求显着增加,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增长迅速。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80家认证机构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共有1.2万家企业获得2万余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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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和有机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有机产品生产面积和产量总体保持持续上升趋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和发展空间。 有机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体系不完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缺乏信任等,是制约我国有机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近年来我国农业生态化进程明显加快,由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转型也将成为未来的趋势和方向,我国有机农业和有机产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显示,有机产品认证:我国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数量为19365张,其中我国12226家生产企业获得证书18955张,境外41个国家的206家企业获得证书410张。 我国东北和东部沿海是获得有机产品证书最多的地区。 总体上具有东多西少的特点。 近年来,四川、贵州、内蒙古和新疆等西部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有机产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

有机种植:有机植物生产面积411万公顷,其中野生采集生产面积97.5万公顷。 有机植物总产量1335.6万吨,其中采集野生植物37万吨。

有机养殖:有机羊近321万只,有机牛近88万头,有机猪近24万头。 畜禽及畜产品总产量518.2万吨。 有机畜牧业总产量34.81万吨,其中有机牛23.88万吨、有机羊6.89万吨、有机猪2.23万吨、有机鸡1.15万吨、有机奶257.14万吨。 水产品产量55.95万吨,其中水产品38.77万吨。

有机加工产品:2018年有机加工产品总产量484.42万吨,其中以谷物研磨产量最高,达150.56万吨,占比31%。

有机产品进出口:中国有机产品标准境外认证总面积11.9万公顷,总产量655.1万吨,其中糖厂产量380.5万吨,占58%。 中国按照国外有机标准认证的有机作物总面积35.51万公顷,产量573.79万吨,畜禽产品总产量60.56万吨,水产品1.44万吨,水产品1184.3万吨吨加工产品。

有机产品消费:2018年我国各类有机产品总产值1666亿元,其中有机加工产品产值最高,为1089亿元,占65.4%。 有机标志注册量为19.10亿个,其中灭菌奶有机标志注册量最多,为11.39亿个。 获得该标志的有机产品总销量为69.94万吨,其中加工产品销量最高,为62.61万吨,占90%。

有机产品销售额631.47亿元,其中有机加工产品596.31亿元,占总销售额的94%。 2018年我国有机产品出口贸易总额8.94亿美元,贸易总额70.51万吨。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认证工作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报道,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发展于1990年代。 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4年牵头建立了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管理我国认证认可活动的决定,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国家环保总局。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监委负责。 2004年、2005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监委先后制定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法规和标准。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有机产品认证认可体系。 2011年至2014年,国家认监委先后修订了标准、方法和规则,建立了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将再次修订标准和规则,将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

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一是修订完善《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统一的《有机产品风险检测项目目录》认证”,突出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有机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 二是研究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认证工作,防止认证机构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影响其客观公正性。

严格落实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和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完善对参与认证活动的从业人员的全程问责机制,落实“谁负责”。二、在有机产品认证领域,积极贯彻落实《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终身封禁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严格落实获证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一是要求企业建立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内部检查制度,并将内部检查结果及时报告认证机构; 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机产品标准法规培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加强有机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管理,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四是要求认证机构按规定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

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予以公示。 一是积极发挥“大市场”机制作用,开展商务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联合监管,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依法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强制认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要求。 主要责任; 二是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鼓励和支持各地建设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农业、农业、农业、农业等有关部门牵头。市场、环保建立有机产品生产、认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联动监管机制。

积极推广有机产品认证,引导社会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有机产品认证知识; 二是加大有机产品概念宣传力度,加大对认证产品真伪的鉴别力度,推动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精准扶贫和生态保护,拉动消费。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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