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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有机政策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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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政策

时间:2022-10-10    访问量:1854

导语: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应避免使用那些对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肥料、农药、兽药和食品添加剂。国家在“三农”各方面制定了多种政策,为有机农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下有机农业政策分析。


  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应避免使用那些对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肥料、农药、兽药和食品添加剂。国家在“三农”各方面制定了多种政策,为有机农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下有机农业政策分析。


  有机农业政策:


  一、认证扶持


  1、基地认证扶持:实现土地有机转换是发展有机农业的基础,2017年重点加快西向、古桥、交山、永丰、南溪等30个水系较独立且生态条件好的区域实行整村土地有机转换,按基地面积35万亩计算,大约需30万元,其所需支付的认证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2、“三品一标”认证扶持: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我县生产及销售的农产品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三者之一的要求,对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进行“三品一标”认证扶持,县财政承担所需支付认证费用的50%,其中县财政需承担新增有机产品认证5万元/个,续报2.5万元/个,2017年度目标要求为:全县新增产品4个,续报产品4个,预计共需30万元,


  二、土壤改良扶持


  根据科学检测,我县土壤属于重金属(镉、铅)中度污染,据专家分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本身土壤母体含有的、酸雨造成的、农业投入品带来的。如在此耕地上生产的农产品就有可能造成重金属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GB2762-2012)》,为此需加大我县土壤重金属治理力度。


  1、加强与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科研机构试验示范合作。根据我县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际情况和五大有机主导产业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与科研机构共同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得出科学数据,筛选出适合我县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最佳实施方案。经初步与省农科院土壤研究所协商,需试验示范资金6万元,其费用需县财政承担。


  2、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根据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需采购一批生石灰、叶面阻控剂、土壤调节剂等治理物资用于改良土壤,根据安排,2017年度预计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验示范500亩,采购物资费用每亩200元,共需10万元,其费用需县财政承担。


  三、基地创建扶持


  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发展有机农业基地,对新建五大有机主导产业基地(其中有机蔬菜种植基地要求为全年性栽种),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基地生产的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或正在进行有机转换的,每亩奖励200元,预计新增2000亩,共需奖励资金40万元,由县财政进行扶持。


  四、品牌创建扶持


  鼓励有机生产企业创建品牌,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列为国家、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且有自己的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品牌,有机农产品年销量200吨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其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五、有机农产品生产与质量监管扶持


  由县农业成立专门的农产品生产与质量监管队伍,加强有机农产品检测与质量监管,配置相关的检测仪器设备,其正常的生产加工与质量监管费用,每年约需10万元。


  目前我国有机农业存在的问题:


  一、认证不规范


  不同的机构执行标准的差异性很大,使有机食品面临诚信挑战。


  二、技术研究滞后


  有机农业需要一整套不同于常规农业的技术措施作为保障。从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换,面临着病虫草害防治、土壤培肥、品种选育、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益等诸多难题。目前市场上高质量的商品有机肥价格高,生产者负担过重。


  三、政府扶持不够


  目前,国家的保护价收购,对于有机粮食作物没有特殊的扶持措施。由于有机粮食生产要求比较高,相对产量较低,且投入相对较高。好粮卖不出好价钱,导致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不高。


  综上所述,农业人口众多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国内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是不足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要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上是有机农业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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