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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全国及12个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点一览!

时间:2023-04-25    访问量:1348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到2022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19.18亿亩耕地超过一半是高标准农田。2023年我国将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


那么,全国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都有哪些关键要点呢?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01


江苏省



将全省划分为徐淮农区、沿海农区、里下河农区、沿江农区、宁镇扬丘陵农区和太湖农区等六个农业区。根据各农业区的水土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点等因素,对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规划。

02


浙江省





阐明了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成效与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建设内容及重点工程,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03


安徽省





到2025年建成625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630万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63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675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718万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68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22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04


福建省





评估了“十三五”以来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分析了有利条件和面临问题,明确了今后十年总体思路、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后管护,是今后一段时期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实施依据。

05


广东省





确保到2025年累计建成267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13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20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272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575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22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

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确保到2025年累计建成2977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93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28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3389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81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290亿斤粮食产能。


07


河北省





2021-2025年全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064万亩、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491万亩,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526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1亿斤以上;2026-2030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54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20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06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11万亩,新增粮食产能32亿斤以上。

08


河南省





2021—2030年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是指导全省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预测到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率达到78%,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5%,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到203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率达到84%,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57%。

09


湖北省





按照湖北省两个“过渡带”特征,将全省农田划分为江汉平原农区、鄂北岗地农区、鄂东丘陵农区、鄂西山地农区等4个类型区,结合上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基础,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确定四类农区的建设内容和重点。

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97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36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累计建成110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60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0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38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50万亩,累计改造提升34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40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

11


四川省





结合区域气候类型、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和投资标准,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的原则,把全省划分为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攀西地区和川西北高原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共五个区域,并确定分区建设任务和重点。

12


云南省





将建设潜力较大、粮食产能超过100万吨的曲靖市、文山州、红河州、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普洱市、大理州、临沧市等9个州(市)划定为重点建设区,将建设潜力大、粮食产能在20—100万吨的昆明市、玉溪市、德宏州、西双版纳州、丽江市等6个州(市)划定为次要建设区,将建设潜力小、粮食产能小于20万吨的怒江州、迪庆州两个州划定为一般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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