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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机农业在全球范围内正迎来迅猛发展,其耕地规模自1999年的1100万公顷激增至2016年的5780万公顷。德国,作为欧盟内排名第三的农业生产国和全球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其谷物、甜菜、油料作物的产量以及畜牧产品的数量均位列欧盟第二。此外,德国的糖果、奶酪、猪肉和农业技术出口量更是位居全球首位。自20世纪60年代起,德国便开始推广有机农业的发展,如今它已成为欧盟内部最大的有机农产品交易市场,并且在全球范围内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大有机农业消费市场。本文旨在对德国有机农业的现状、实施的政策以及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而为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相应的政策建议。
德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及政策措施
德国食品与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揭示,2016年德国有机农业的覆盖面积达到了125万公顷,这一比例占到了全国农地总面积的7.5%,而有机农场在农场总数中占比为9.9%。德国的有机农业呈现出几个显著特点:首先,多数有机农场加入了有机农协,并严格遵循高于欧盟标准的生产规范。二是有机农业在劳动生产率方面显著超越了传统农业,在2016至2017年间,德国有机农场中每位劳动力的年均收入达到了28700欧元,这一数字比传统农场每位劳动力的年均收入高出10800欧元,增幅达到了38%。第三点,德国的有机农业秉持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视有机农场为包括人类、植物、动物以及土壤在内的有机统一体,这不仅满足了人们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同时也关注并保护了动物的福利。第四点,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构建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坚实的信任关系,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持有高度信任。
为确保有机标准的严格执行,构建一个值得信赖的有机农业生产架构,德国出台了众多政策与措施,致力于推动国内有机农业的全面发展。一方面,德国在遵循欧盟设定的有机农业规范的基础上,另一方面,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特的有机农业法律和规章。2002年7月15日,德国颁布了联邦有机农业行动法案,其中规定了多项规则,如报告义务、国家对私人检测机构的授权、家庭外消费的强制检验,以及相应的处罚和罚款措施。此外,还设立了专门的有机农业管理和监督机构。德国联邦机构的规定下,隶属于联盟食品和农业部的联邦食品与农业管理局承担着国家官方机构的职责,专门负责执行欧盟的有机农业法规,并对18家获其公开认可的、在市场上运营的私营检查机构进行监管。此外,德国还重视增加对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其有机农业的核心目标在于重建和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机农业的生产体系内,作物秸秆、畜禽排泄物、豆科植物、绿肥以及有机废弃物质构成了土壤肥力的重要基础,而作物轮作以及物理、生物和生态等多重措施则是管理杂草和病虫害的关键途径。德国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在有机农业进步中的支持作用,广泛运用了现代科技的最新成果,以此促进有机农业的进步。此外,公共资金对有机农场的建设和持续发展给予了长期的支持。自2002年起,政府依据有机农业行动法案及相关可持续农业扶持措施,逐年拨付1600至3500万欧元专项资金,以补偿农民因实施有机耕作而额外承担的费用,以及因采取特定管理模式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德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启示
对有机农业生产的核心理念有深刻理解,有助于促进农业向更高水平发展。这种生产模式强调人与植物、动物以及土壤之间的和谐共生,它是一种对资源友好且可持续的农业生产途径。这一理念对于农业的绿色发展以及农村的持续发展,具有极为宝贵的参考价值。我国农业主要致力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传统农产品生产,而高品质的有机产品相对较少,且在优质化、多元化以及专用化农产品的开发方面进展缓慢。我国需把握农产品供应充足的良好机遇,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应借鉴有机农业的生产理念,改变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的模式,致力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和短板弥补,以促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并达成农业的绿色与持续发展目标。
坚守市场导向原则,对增强有机农业的竞争力大有裨益。有机农业持续进步的过程中,其市场竞争力将逐步提升,而政府对其的补贴支持则将逐步减少,直至最终退出。研究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状况,我们需首先明确有机农业的核心思想。有机农业并非必然意味着高昂的成本和大量的投入,它实际上是一种在确保有机农产品品质的基础上,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减少生产成本等农业手段,以实现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益的农业生产模式。同时,我们还需综合考虑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产品特性以及盈利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充分挖掘有机农业的生产潜力。我国地大物博,对于有机农产品的需求及种植方式各有差异。在推进有机农业的实践中,我们需避免盲目追随潮流,而应深入分析市场需求,锁定目标消费群体,秉持市场导向原则。通过助力有机农场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市场营销能力,减少生产成本,拓展盈利空间,方能切实推动有机农业的繁荣发展。
健全的有机农业监管机制有力地保障了有机产品的品质。德国的有机农业监管体系由多家独立、民营的检测机构构成,这些机构在政府的行业准入审核与监管下运作,负责完成质量检测任务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年度监测报告,且每年至少提交一次。监测机构依照欧盟、德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制定的有机农业相关政策,对有机农场的规模、所用投入品的来源、仓储状况以及生产档案记录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的与随机的检测。这一监管体系,作为推动有机农业发展政策体系的关键部分,对于确保有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制定我国有机农业政策时,应充分吸取德国的成功做法,简化行政程序,赋予市场更大的主导权,并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管,构建起“政府、第三方监管机构与有机农场”之间的相互监督体系,从而确保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得到严格监管。
有机农业并非全然拒绝使用化学肥料等投入品的种植模式。德国在有机农产品市场取得显著成绩,这既得益于其健全的政策体系,也与其相比普通农产品更广阔的盈利前景有关。世界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状况提出的“有机农业3.0”理念,并未完全否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而是对其应用环节、使用时间和用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据调查,有机种植企业在挑选有机肥料来源时,需对养殖场的规模进行考量。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不宜用作有机肥料。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盈利空间,与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相比,其竞争力明显不足。参考德国的发展模式,我国政府需对有机农业进行重新定位,并针对其整个生产流程设立严格规范,同时适当扩大在部分重要且成本较高的环节中化学投入品的应用权限,以此达到提升效益的目的,并推动有机农业的持续进步。
构建诚信机制推动了有机农业的进步。德国民众倾向于信任生产者,这得益于政府构建的健全有机生产政策体系,以及有效的监管措施,使得绝大多数生产者能够遵循有机生产标准来生产有机食品。由此,一个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生产者诚信可靠、消费者购买意愿强烈的有机产品生产与消费链条得以形成。我国有机农产品市场发展受限,其中诚信缺失是一个关键因素;制度尚不健全,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信任度不高,因此他们不愿意为这些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我国在推进有机农业的过程中,必须构建健全的诚信体系,设立全面细致的制度框架,强化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并且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以增强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进而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价格略高但品质更优的有机产品。
推进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我国需出台全面性的有机农业推进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制定既包含供应又包含需求的综合有机农业政策。建立以生产者为核心的政策扶持架构,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认证等关键步骤给予资金补助,减轻有机生产者的生产负担,同时为他们营造优越的生产条件与政策支持。推动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并设立持续性的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传统农业生产者投身有机农业领域。需借鉴国际有机联盟的发展模式,秉持创新思维、规划导向、市场推动和政府扶持的原则,同时融合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全局规划、具体目标和区域产业规划以及推进策略,持续优化和完善适应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强化有机农业技术的研发及其实施。有机农业的进步与成长,亟需有机农业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实施。我国传统农耕技术中,蕴含着深厚的有机农业思想和理念,诸如对水土保持的高度重视,倡导“天、地、人”三者和谐统一,以及注重合理施肥等。鉴于德国有机农业的成功经验,我们亟需对中国传统农业技术中农业与自然界的联系进行深入反思,并构建一套既贴合我国农业特色又秉承有机农业理念的循环生产技术体系。此外,我国在有机农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上存在滞后,技术储备不够充分,许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这无疑对有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重大阻碍。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以资助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有机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包括但不限于育种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土壤改良技术、新型生物农药及有机肥研发技术等。特别需要调动有机生产企业、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集体智慧,防止科研与实际应用脱节,独立作战。同时,要尽快实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突破,切实提升有机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此外,还应鼓励研究机构加强成果转化,将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有机农业,从而推动中国有机农业的优质高效发展。
推动有机农业的生产与经营模式的创新,致力于拓展多元化的有机农业发展路径。参考德国在有机农业领域的经营策略,我们积极促进有机农业的多样化发展。坚守农村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原则,将有机农业与农产品的深加工、休闲农业的发展相融合,同时促进互联网技术与有机农业的深度整合。以高端订单农业为核心,构建起“互联网+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有机农业”的综合经营模式。推动大型企业、农民集体合作社、农业相关院校及科研机构组建有机农业协作组织,倡导该组织成员共同进行技术研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共享品牌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以此达到信息共享、资源优势互惠,并持续挖掘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机农业发展路径。
我国有机农业资源丰富,正致力于拓展对外贸易。当前,我国有机食品产业正全方位地迈向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市场状况持续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此外,有机食品在品质标准和品牌知名度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具备了出口的必要技术条件。同时,国际市场对有机食品的需求旺盛,发展前景极为宽广。我国有机农业的进步需抓住这一良机,充分展现其独特优势,特别是对有机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需着力解决有机贸易出口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规范、有机食品出口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及创新品种的缺乏、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现行出口体制的不顺畅等问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有机产品出口省份的扶持措施,强化新型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我国有机食品认证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增强监管力度,提升我国有机农业的组织化水平,推进有机农产品标准化进程,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我国有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扩大出口规模。
提升有机农业的宣传和教育水平,构建信用机制。不论是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还是无污染食品,其能否健康发展的核心在于消费者是否给予认可。当前我国所欠缺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尤其是近期“毒奶粉”“假牛肉”等恶劣事件频发,消费者的信任危机愈发严重。消费者信心缺失成为有机农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对法规体系进行优化,加大认证标识的推广力度,提升有机农产品的可追溯性,严厉打击生产违规或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培育出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有机产品市场,并构建一个健全的诚信体系。可以参考德国的做法,将高品质农产品的培育与旅游观光农业相融合,安排消费者免费参观其生产源头,让他们深入认识生产流程,亲身感受,进而通过消费者间的口碑传播,增强优质农产品的信任度,助力知名品牌的快速建立。另外,还可以设立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并建立与有机产品检查员之间的责任关联机制,强化对检查员的诚信教育,以及对其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作者为黄波,单位是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李治,任职于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胡志全,则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工作。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2020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