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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有机农业发展迅速,有机农田面积从1999年的1100万公顷增加到2016年的5780万公顷。作为欧盟第三大农业生产国和欧盟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在世界范围内,德国在粮食、甜菜、油料作物和畜产品方面居欧盟第二位,糖果、奶酪、猪肉和农业技术出口量居世界第一。 早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就开始提倡发展有机农业,如今已发展成为欧盟最大的有机农产品市场和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有机农业消费市场。 分析了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现状、政策措施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对促进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启示和政策建议。
德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及政策措施
据德国食品及农业部统计,2016年德国有机农业面积为125万公顷,占农业用地面积的7.5%,有机农业农场占总数的9.9%的农场。 德国有机农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德国大部分有机农场都加入有机农业协会,执行相对较高的生产标准,高于欧盟标准。 二是有机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常规农业。 2016年至2017年,德国有机农场每名劳动力平均年收入为2.87万欧元,比传统农场高出1.08万欧元,高出38%。 三是德国有机农业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认为有机农场是人类、动植物和土壤的有机整体,不仅体现了人类享受安全农产品的需要,同时也保护了动物的福利。 第四,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信任环境,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有很好的信任度。
河北省灵寿县三盛园乡木佛庄园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农民在采摘有机蔬菜
为了严格控制有机标准,建立可信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德国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以保障整个国内有机农业产业的发展。 首先,德国除了遵循欧盟有机农业的相关标准外,还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了专门的有机农业法规。 2002年7月15日,德国颁布了《联邦有机农业行动法》,其中包括以下规则:报告责任、国家委托私人检验机构、强制检测外出消费、处罚和罚款。 二是设立专门的有机农业管理监督机构。 根据德国联邦机构设置,联邦食品和农业部下属的联邦食品和农业管理局是负责有机农业的国家官方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有机农业法,并实施欧盟有机农业法的18家私人检验机构。在公开批准的市场上经营。 监督。 再次,注重农业科技投入。 德国有机农业的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 在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中,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豆科作物、绿肥和有机废弃物是土壤肥力的主要来源,轮作和各种物理、生物和生态措施是控制杂草和土壤的主要手段。害虫。 德国非常重视农业科技对有机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 最后,公共资金长期以来一直支持有机农场的建立和发展。 根据《有机农业行动法》和其他形式的可持续农业支持政策,政府自 2002 年起每年拨出 16 至 3500 万欧元的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补贴农民因采用有机种植和使用专项技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管理方法。 收入损失。
德国发展有机农业的政策启示
深刻理解有机农业生产理念,有利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有机农业生产注重人类、动植物和土壤的和谐发展。 它是一种可持续的、资源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 其理念对于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农业以生产解决温饱的传统农产品为主。 优质有机产品少,农产品优质化、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滞后。 我国必须抓住农产品供给充裕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有机农业生产理念,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恢复生态,改善环境,补齐短板,促进农业高速发展。 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地位,有利于提高有机农业的竞争力。 随着有机农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政府补贴将逐渐减少直至取消。 研究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首先要明确有机农业的概念。 有机农业不一定是高成本、高投入的农业。 和其他农艺措施,以实现具有成本效益的生产方法。 围绕政策体系、市场需求、生产产品、效益等多方面因素,挖掘有机农业生产潜力。 我国幅员辽阔,有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种植模式也不尽相同。 在发展有机农业的过程中,不能盲目跟风。 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针对特定人群,坚持市场导向,帮助有机农场提高生产效率或提高营销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有效推广有机农业。 的发展。
完善的有机农业监管体系保证了有机农产品的质量。 德国有机农业监管体系由独立的私人监管机构组成。 政府对这些监测机构实施行业准入审批和管理。 监测机构负责质量检测,每年至少提交一次监测报告。 根据欧盟、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有机农业政策,监测机构定期和随机地对有机农场的规模、投入品来源、储存条件和生产记录进行检查。 监管体系作为促进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有机农业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德国经验,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对有机农业进行监管。生产,形成“政府-第三方监管机构-有机农场”相互监督机制,严把有机农产品质量关。
有机农业不是一种完全排除化学投入的农业形式。 德国能够为有机农产品获得更好的市场。 一方面离不开健全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又比普通农产品有更好的利润空间。 世界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情况提出的“有机农业3.0”概念,并未完全排除化学投入,而是严格限制其使用、时间和用量。 据了解,有机种植企业在选择有机肥来源时,必须考虑养殖场的规模,一定规模以上养殖场的畜禽粪便不能作为有机肥使用。 我国有机农业发展受阻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盈利空间,与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相比严重缺乏竞争力。 借鉴德国的发展经验,政府应重新定义有机农业,严格有机农业全过程标准,在一些关键、高成本环节放宽化学投入,实现基本增效,促进有机农业发展。有机农业健康发展。
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 德国消费者选择信任生产者,是因为政府有完善的有机生产政策体系和监管到位,大多数生产者都会按照有机标准生产有机食品。 从而形成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生产者诚信、消费者自愿的高效有机产品生产-消费链条。 由于缺乏诚信、制度不完善、生产过程监管不严等因素,我国有机农产品没有市场。 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缺乏信任,自然不会为有机农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我国发展有机农业,还需要完善诚信体系,制定完善的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从而促使消费者自愿选择更高品质的产品。价格和更好的质量。 有机产品。
关于促进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制定综合性有机农业推广政策,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应结合国情因地制宜,制定涵盖供需一体化的有机农业政策。 构建以生产者为主体的政策扶持体系,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认证实施财政补贴,降低有机生产者生产成本,为其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政策保障。 鼓励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转型,建立长效补贴支持机制,进而吸引更多传统生产者从事有机农业。 要结合国际有机联盟的发展经验,坚持创新思维、规划引导、市场驱动、政府支持,结合国际有机联盟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区域产业布局、扶持推进措施等。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和完善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 法律法规。
加强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 有机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 中国传统农业的耕作技术蕴含着丰富的有机农业思想和观念,如重视水土保持,强调“天地人”相结合,强调“粪田适度”等。 ”。 因此,借鉴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经验,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常规农业技术中农业与自然的关系,建立符合中国农业特点和特点的有机循环生产技术体系。有机农业的概念。 同时,目前我国有机农业相关技术研发落后,技术储备不足,生产中的一些重要技术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制约了有机农业的发展。 因此,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育种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土壤改良技术、新型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研发技术等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创新,特别是充分发挥有机生产作用。 集企业、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集体智慧,避免单打独斗、与科研脱节的现象,尽快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切实提升有机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鼓励科研机构加强成果转化,将科研成果直接服务于有机农业,推动我国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有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元化有机农业。 借鉴德国有机农业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多元化有机农业。 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机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互联网与有机农业深度融合,以高端订单农业为重点形成“互联网+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有机农业”的经营模式。 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有机农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联合研发、科技产业化,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不断探索适合的有机农业联盟。成果共享、品牌共享、统一运营。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模式。
发挥我国有机农业优势,扩大出口。 我国有机食品发展正处于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阶段。 市场环境越来越好,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 而且,有机食品在质量标准和品牌影响力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优势,具备扩大出口的技术条件,并拥有巨大的国际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应抓住这一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特别是有机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着力解决有机贸易出口治理机制不规范问题针对有机食品出口企业和产品结构不合理、创新品种缺乏、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体系不完善和现行出口体系不畅等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各省有机产品出口扶持政策,加强生产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有机生产。 食品认证与国际接轨,加强监管,提高我国有机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有机农产品标准化进程,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我国有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扩大出口.
加强有机农业宣传教育,建设信用体系。 无论是有机农产品、绿色农产品还是无公害农产品,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是否认可。 我们国家目前缺少的是消费者的信任。 特别是近年来,“毒奶粉”、“假牛肉”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信任危机加剧。 消费者信心丧失的风险是有机农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证明标志的宣传,增加有机农产品追溯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虚假宣传,培育健康、公平、透明的有机产品市场,建设良好的信用体系。 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将优质农产品生产与观光农业相结合,组织消费者免费参观其生产基地,了解生产过程,让消费者亲身体验,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公信力。产品通过消费者相互交流 加快知名品牌建设。 此外,可建立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与有机产品检查员的连带责任机制,加强认证机构对有机产品检查员的廉洁教育和约束管理。
(作者及单位:农业农村部黄博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李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胡志全)